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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怎么解决所谓的“共山共墙”
我们应该怎么解决所谓的“共山共墙” 律师您好!1988年我家在国家审批的宅基地上建了四间民宅,当时建的比较早,也没有邻居搭界,四周围山体和墙体都是我家建的。(24的墙)后来有了邻居了,在我家房屋的东侧搭了我家的东山和墙。当时只是口头协议说是给些货币补偿,可是到现在也没有给一分钱的补偿。后来村委会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时候我们也跟村委反映了这个问题。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两证下来的时候村委会居然把我们四周围建的房屋写成了有邻居的“共山共墙”。20多年来我们一直跟村委会和邻居解决这个问题,可是一直也没有结果。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很快我们村要改造了,这个房屋的山和墙能占多大的优势?
2013-04-21 12:38 zhouga……(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大伟律师  电话:15053229557  2013年04月22日 09时08分
你好,山墙在拆迁及改造过程中不算居住面积,也不占优势。这个钱一般都是邻居平分。
2 110网律师  2013-04-21 14:13
寻找村里进行协商,如果不行的话可以起诉进行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3-04-21 16:27
一般会按照土地使用证的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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