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甲方与我总公司签订合同,结算时可以授权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甲方与我总公司签订合同,结算时可以授权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甲方与我总公司签订合同,结算时可以授权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2020-12-30 10:04 20201230Dd83(山西-太原)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12-30 10:06
看具体证据分析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12-30 11:52
可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12-30 22:20
建议向税务机关查询
4 王丽侠律师  2020-12-30 10:09
你好,这个是需要结合证据进行分析的,
5 李航律师  2020-12-30 10:24
需要结合证据进行分析
6 丘敏律师  2020-12-30 10:53
看具体证据分析
7 刘永军律师  2020-12-30 11:17
不可以这样,分公司经登记成立,有独立的财务,独立报税,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权,首先在分公司财产范围内对外承担责任。非分公司合同内容非分公司经营项目,开个总公司合同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涉嫌虚开。尤其货物流,资金流,票流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风险很大。
8 冯倩雯律师  2020-12-30 11:54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9 陈晓云律师  2020-12-30 12:47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