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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一个多月以前在产后修复中心做身体,由于护理师违规操作导致肚子烫了一个大水泡
您好,我一个多月以前在产后修复中心做身体,由于护理师违规操作导致肚子烫了一个大水泡 您好,我一个多月以前在产后修复中心做身体,由于护理师违规操作导致肚子烫了一个大水泡,之后联系他们,那护理师就给我买了一支创伤膏送来让我擦,一个多月了还没好,伤口老是不好中途找她就带我去医院开了三盒消炎药让回家吃,昨天一个多月了痂掉了,伤口感染化脓了,现在他们店长出面每天带我去医院换药,给我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身心受伤害,我想获得赔偿该怎么办?微信聊天记录基本都在,他们也承认是操作失误的!
2020-12-27 22:25 20201227xd0Y(湖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0-12-27 22:44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法索赔。
2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0-12-28 00:18
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的法律纠纷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3 110网律师  2020-12-28 09:49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法索赔。
4 杜红涛律师  2020-12-28 10:14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是可以起诉对方侵权并要求对方对您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等其他费用。
如果确有需要,您可以在方便的时候和我详谈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问题,我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5 陈晓云律师  2020-12-28 10:26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6 丁嫣律师  2020-12-28 14:05
您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法索赔,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等其他费用。建议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于具体情况不清楚,所以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法律分析。如果确有需要,您可以在方便的时候和我详谈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问题,我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7 郭庆梓律师  2020-12-28 15:34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您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请问您现在受伤程度如何?建议您和对方先进行协商,保存好当时后期治疗的单据,如果协商不成,您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的。如果您采纳了我的建议,后期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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