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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出了事故,到现在已经六个月了,跟对方签了一个责任书,对方赔偿2000元
之前出了事故,到现在已经六个月了,跟对方签了一个责任书,对方赔偿2000元 之前出了事故,到现在已经六个月了,跟对方签了一个责任书,对方赔偿2000元,剩下的由该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把所有资料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表示不需要其它的资料,就等走赔偿手续就行,两三个星期后以没有事故认定书为由不能赔偿,事故科负责的交警一直没有给认定书,对方车主也拒绝签字,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0-12-22 10:37 陌年微凉(河北-邯郸)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12-22 10:59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12-22 11:23
根据责任大小起诉赔偿。
3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0-12-22 12:36
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的法律纠纷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4 金立强律师  2020-12-22 10:42
找交警索要事故认定书,协商不成后到法院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5 王丽侠律师  2020-12-22 10:46
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维权的,
6 殷运健律师  2020-12-22 10:53
这是可以直接起诉处理的
7 陈晓云律师  2020-12-22 11:09
先由交警定责
8 闫宏律师  2020-12-22 11:37
继续索要事故认定书,找保险公司协商或起诉
9 冯倩雯律师  2020-12-22 11:47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10 崔增苗律师  2020-12-27 17:37
找交警索要事故认定书,协商不成后到法院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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