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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12年经过司法局招考,从事社区矫正助理员,公益性岗位
您好,我是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12年经过司法局招考,从事社区矫正助理员,公益性岗位 您好,我是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12年经过司法局招考,从事社区矫正助理员,公益性岗位。最近,听说司法局以公益性岗位满三年不在聘用为由,一月份开始不会与我们再续签合同,不过司法局到现在也没给我们任何通知。我想咨询的是。公益性岗位工作满八年,能否要求司法局继续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续签不了,要解聘,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给我们通知。我们都可以申请什么权益和补偿吗?
2020-12-22 08:41 ask202……(辽宁-丹东)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12-22 09:24
可以直接主张补偿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12-22 10:12
可以要求,应当给予补偿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12-22 12:45
没有补偿的。
4 陈晓云律师  2020-12-22 09:16
没有补偿
5 冯倩雯律师  2020-12-22 12:08
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6 110网律师  2020-12-22 15:09
可以要求,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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