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 4月9号下午,我骑车带小孩去北京路中学参加体育中考,走到万达附近时,一辆出租车停在快车道与慢车道交汇处突然打开车门,刚好刮到了小孩的腿,当时伤的比较重,没能参加考试。交警来处理之后让驾驶员承担医药费,然后去医院检查,后来医生开了点药。第二天交警让驾驶员在事故责任书在签字了,驾驶员负全责。现在过了快两周了,腿好些了。现在医院出的证明,孩子的体育是补考,大约在五月初这样子补考。但是今年的体育考试又比较特殊,当天考的话人多,监考不是特别严,容易过。补考的话要求就比较严,不一定能过。想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应不应该让他赔偿?
2013-04-19 18:57 z24959……(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4-19 19:02
只能赔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及就医支付的交通费用,补考所受损失无法用金钱衡量,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