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水库,对外开放收费钓鱼,今年09月06日,有个人微信给我要定位说在路上 我承包的水库,对外开放收费钓鱼,今年09月06日,有个人微信给我要定位说在路上,带着一个女的来钓鱼,也没有给我钱,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到的,结果下水去捞鱼漂(钓鱼用的)淹死了。我水库有警示牌,群里也有公告不允许下水,他老婆现在起诉我和陪同他钓鱼的那女的了,要我俩赔偿34万,我有赔偿责任么??我应该怎么应诉?
2020-12-16 11:54 你的长发为谁而留(山东-济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20-12-16 11:55
肯定有部分责任的
2 柴建民律师 电话:13969380949 2020-12-16 13:43
肯定有部分责任的
3 李航律师 2020-12-16 13:36
根据相应过错承担责任
4 徐志远律师 2020-12-16 13:55
我认为你没有赔偿责任,但是应该给点补偿。积极应诉或者聘请律师应诉
5 李海英律师 2020-12-16 14:09
对方起诉的材料你手里有吗?建议和律师面谈 我的补充: 2020-12-16 14:14
律师需要看对方起诉时提交的证据
6 冯倩雯律师 2020-12-16 17:45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