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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征收的问题
关于核定征收的问题 情况详细:
    我们公司是2012年12月份新成立的商业为服务类公司。今年3月份向相关部门申请税控。我们行业都是自行申报的方式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主管我们的国税局把我们划定为 核定征收。其中在划定的过程中,并没有通知我们,我们是去报税的时候按照查账征收报不上,后来去国税局查看才知道是被化成了核定征收。因为我们公司交易额比较大,但是利润率比较低,如果按照核定征收的话,就加重了我们的税赋。这里我想问一下,税务局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就把我们划入核定征收了,而且核定征收加重了我们的税赋。
2013-04-18 23:39 黄昏花易落(北京-通州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3年04月19日 07时32分
你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 李庆律师  电话:13520089695  2013-04-18 23:40
建议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3 李建成律师  2013-04-18 23:40
参照当地政策规定
4 孙新律师  2013-04-19 09:55
建议咨询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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