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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贷信用钱包11月答应我一次性还清的,现在又不承应了怎么办
拍拍贷信用钱包11月答应我一次性还清的,现在又不承应了怎么办 拍拍贷信用钱包11月答应我一次性还清的,现在又不承应了怎么办
2020-12-08 00:00 20201207nIsb(山西)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12-08 07:22
有合同吗?
2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12-08 09:01
你好,签合同了吗?可以发给我给你审查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12-08 17:37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4 李大贺律师  2020-12-08 09:18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5 刘敏律师  2020-12-08 09:38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
6 冯倩雯律师  2020-12-08 10:56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7 陈晓云律师  2020-12-08 12:56
没有放贷资格的,还本即可。有放贷资格,利息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有没有放贷资格,与银保监部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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