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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自制药物造成病人急性肝衰竭
医院自制药物造成病人急性肝衰竭 病人因摔伤骨头于当地骨科医院治疗,购买医院自制的药粉(没有名称、没有说明书、没有成份说明),一个月后因头疼、恶心、反酸住院检查查出急性药物性肝衰竭,医院已排除其他致病因素,正在治疗当中,是否可以向骨科医院索求赔偿?现在手里只有病人的住院资料,购买药粉的发票(发票名称为西药),剩余的三包药粉。目前未向骨科医院索要赔偿,未起诉
2020-12-03 16:20 jy2020(云南-昆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12-03 19:07
医疗事故鉴定确认。
2 单义律师  2020-12-03 17:54
您好,这个要看院方有没有尽到相关诊疗义务的。
3 林永进律师  2020-12-03 22:03
按照叙述可以得知,医院使用自制制剂后患者出现肝衰竭,且肝衰竭的原因是药源性,医院药品无名称、成分说明,可以判断该药品不符合制剂规范,直接起诉索赔即可。还可以向当地卫健委、食药监局(市场局)举报该事。
4 李建衡律师  2020-12-11 15:43
我们做医疗事故非常专业,常年接受各种医疗事故案件。建议你给我电话联系,并把病历邮寄给我,带我们初步分析你的病历后,如果有需要,我们去把档案封存,并调取全部档案。如果你不想过多参与,委托我们就好,我们会将案件进展的情况定期与你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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