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间,可以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吗? 一起交通事故,交警方面出了责任认定书。我们属于第三方受害者,无责任。事故责任人一方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了复核,我们无责任方向法院提请了民事赔偿。现在交警部门以“法院已受理此案件”为由,终止复核。请问这样的程序符合吗?
2013-04-18 16:16 ritam(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何青超律师 电话:15908728290 2013年04月18日 16时22分
你好,符合程序。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04-18 22:11
法院受理了,交警是可以终止复核。
3 李小利律师 2013-04-18 16:23
你好,没有问题。
4 110网律师 2013-04-18 16:36
你好!是符合程序的。
5 王学福律师 2013-04-18 16:49
可以这样的。
6 110网律师 2013-04-18 16:50
程序是合法的,你可以在法院审理时对事故认定提出异议,请求法院重新确认双方的赔偿责任。
7 王生帅律师 2013-04-18 18:11
你好,程序是合法的,不能复核了,但是可以在诉讼过程中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本律师专业处理大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详询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