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吸过毒,但是公安机关档案有我吸毒的案底。 2000年4月因为我丈夫吸毒逃跑,我被公安机关带回禁毒大队询问,我从未吸食毒品,但是公安机关说除非将我丈夫找到,否则就以尿检阳性送我强戒,后以包庇罪向我公婆索要三千五百元罚款,然后将我放回家。2007年以吸食毒品将我上了公安网,我该怎么办?
2010-07-22 18:06 晶儿(山西-晋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22 18:07
你可以投诉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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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新律师 2010-07-22 18:50
可以名誉侵权起诉公安机关。
3 朱君秀律师 2010-07-22 19:59
答;对公安机关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 孙新律师 2010-07-22 23:17
可以行政诉讼
5 孙新律师 2010-07-23 06:30
强制戒毒是一种行政处罚,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包庇罪属于刑法上的一种罪名,如果构成,那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并在判决时决定是否适用附加刑“罚金”,公安无权在刑事诉讼中罚款;另外,实在要罚款,你一定索要罚款收据,其上应省级财政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