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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房产
婚前婚后房产 我2007年7月和女友购房(经适房),女友本地户口,所以房产合同签她自己的名字。但首付双方均出资,2007年8月二人领结婚证,房本在2008年时拿到的。按接过程中一整年由我出资负责。按接一年后,双方筹款还清。请问此种情况,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若能认定为共同财产,需要什么资料和证据证明?谢谢
2013-04-17 16:05 jinzhe……(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17日 16时12分
个人财产。
最好与对方签订协议约定为共有财产,说明房子系共同出资购买,共同承担按揭,并保留出资证据。
2 110网律师  2013-04-17 22:17
你好:以结婚证为准
3 110网律师  2013-04-18 07:16
应该是共同财产,但是看你的证据情况,来电详谈。
4   2013-04-18 12:43
共同财产。保留好出资证明、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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