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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回借款?
如何追回借款? 2008年由姜某代替廖某一个月内分三次从我母亲手上借走6万元,当时利息两分,从2011年开始就再没付利息,2012年四月我母亲因车祸去世,我多次找姜某要求廖某还钱却一直未还,后来廖某就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现在廖某却因糖尿病在长沙住院,况且情况还很危险,姜某在借款单上写的是证明人,现在我能否把姜某廖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还钱,如果廖某死了我该找谁还钱?
2013-04-16 23:52 yuanmi……(湖南-长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4-18 10:50
能否告姜某,还有待于看这个证明人签字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是不是有担保的意思,具体要看借条
2 吴明勇律师  2013-04-16 23:56
可以一起告上法庭,出现意外,可以找欠款的继承人还钱
3 熊麒团队律师  2013-04-17 10:13
证明人并非借款纠纷的适格当事人。从目前情况来看,你可以委托律师或申请法院调查廖某的财产线索,并及时做好财产保全的准备。否则,即使将来赢得诉讼,也难以执行。
4 110网律师  2013-04-17 10:14
证明人不能作为被告,但如果合同约定他为担保人可以作为被告。你的案件较为紧急,如果廖某去世此事会很难办理,建议面谈后确定下一步方案。
5 中华金牌大律师廖锋律师  2013-04-17 22:05
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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