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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算是生三胎吗?
这样也算是生三胎吗? 我老公离异,有一女儿归前妻,我和我老公现在有一个儿子,现我弟弟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我妈让我代替弟弟生一个,我这情况特殊吗,我允许生吗?
2013-04-16 19:54 ZHANGJ……(江苏-苏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3-04-16 20:18
你老公有一女儿,你和你老公有一儿子,如果你再生育,那么属于第三胎,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你弟弟有疾病不代表你可以替他生育,只要你再生育就是违法生育,情况一点都不特殊。 我的补充: 2013-04-17 09:54

江苏省最新计划生育政策如下:
2013江苏二胎生育政策专题 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

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

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

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

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

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

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

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

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

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

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

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

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

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

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2 110网律师  2013-04-16 21:12
可以咨询计生办。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04-16 22:03
但你不符合条件
4 张国权律师  2013-04-17 09:41
再生的话算第三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
5 孙新律师  2013-04-17 11:41
不允许,算第三胎
6 刘江律师  2013-04-17 15:10
不允许,算第三胎
7 孙新律师  2013-04-17 15:56
属于第三胎,你的情况不特殊。还有我国对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本身就不允许结婚生育,更谈不上别人可以替他生育。
8 徐志远律师  2013-04-17 20:09
不是特殊情况,不许可你生育的。
9 何青超律师  2013-04-19 11:26
你好,是可以生,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10 曾令栋律师  2013-04-20 12:38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于超生的夫妻只规定处予罚款或强制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没有规定夫妻承担刑事责任或剥夺夫妻及孩子的自由权、身份权?
2、代孕属于医学范畴,你弟因患严重精神疾病不适合生育,但是并无法律规定必须剥夺他的收养权及代孕权,尤其对于中华民族生儿传宗接代、承继血脉的习俗,特别对于独生子女国情下你母亲的特殊感情,医生也会支持的吧?
3、如何依法取得准生证,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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