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留置送达后,法院不按时开庭审理对吗 尊敬的律师:一离婚纠纷案件中,娄星区法院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告知了被告开庭审理时间,被告获悉后拒绝出庭,因此,法院取消了本次开庭审理。然后,法院又重新确定了再次开庭时间,并将开庭传票留置送达。法院称:如果被告仍未出庭的话,那么还将进行公告送达后方可按时开庭。请问:这样符合法定程序吗?
2010-07-22 12:12 章洁ZJY(湖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小平律师 2010-07-22 12:17
法院的做法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2 刘江律师 2010-07-22 12:15
符合法定程序。
3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0-07-22 14:03
法院的做法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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