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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永州市宁远县从事一线教师工作,2018年入职,2019年8月离职
本人在永州市宁远县从事一线教师工作,2018年入职,2019年8月离职 本人在永州市宁远县从事一线教师工作,2018年入职,2019年8月离职,离职时已赔付违约金,2019年年底宁远县发放了2018年的绩效奖金,现在突然说不再给离职和调离人员发2019年的绩效奖金,并于2020年8月发了一份关于不再发放我们这类人员2019年绩效奖金的县级红头文件,我想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应如何维权?
2020-10-28 11:05 ask202……(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10-28 23: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石亚男律师  2020-10-28 15:43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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