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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 我准备跟我老婆协议离婚,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我因为要在外地打工,两三个月才回来一次,所以决定我老婆在另外找到合适的人,或者我在外面回来稳定下来之前,孩子归她,等她找到合适的,孩子就要交还给我,我想请问,这份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会不会出现孩子以后要坚持跟她,这份协议就不会生效的后果,孩子在多大年龄就有自主选择跟谁一起生活的权利。
2013-04-16 09:29 XXNKDX……(山西-运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16 09:37
一般是10岁以上的孩子是可以选择的
2 孙新律师  2013-04-16 11:36
你好,对孩子抚养权做出的约定是有效的。
但,根据最高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经过另一方的申请,且满足法定条件的,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
3 孙新律师  2013-04-16 14:18
可以这样约定
4 陈晓云律师  2013-04-16 21:18
不受法律保护。
一、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前不生效;
二、夫妻有忠实义务,协议允许另外找人违反该义务。
5 刘志勇律师  2013-04-17 21:15
你好!
       离婚协议可以这样约定,但必须以这份协议办理离婚手续。
       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达成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年满十周岁的孩子,应当征询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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