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初次登记这样的收费是否合法合理?有依据吗? 1、我是刚开办的民办学校,第一次到民政局登记,登记证书费100元(由民政局财务科收取),由负责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办公室领导手写相关格式内容后,自己拿到打印室打印自己付打印费,公告费50元(由负责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办公室收取)。得到登记证书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业务时,发现登记证书内容有误(是负责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办公室领导手写相关内容时就写错的),重新找到该为领导,说再交40元给登记证书自己再次拿去打印。
以上问题,请问有法可依吗?
以上问题,请问有法可依吗?
2013-04-16 09:17 庶民1(贵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16 09:21
你可要求出示法律依据
2 唐羽生律师 2013-04-19 15:26
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