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下,事情是这样的,当初我和朋友去找的房子,房屋是他签的合同,我没签,但是我朋友半途没住了,我也就住了一段时间,就给其他人住去了,现在就是当时电费每月一千多块钱,太贵了,就和房东说不住了,除掉押金,剩下补多少,但是房东说押金不会退,并且交清水电费,才能走,那当时住的人就和房东说继续住,但是过完年回来就直接搬走了,房东现在找到我,要我补交两个月的房租和水电费,我和他说我最多给水电费的钱,他们不肯,直接就在我脸上打了一拳。像这样的事情应该怎样解决呢?
2013-04-16 06:43 比卡丘(江西-南昌市)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4-16 07:03
建议报警。。。。。。。。
2 孙新律师 2013-04-16 06:48
报警解决!
3 刘青芳律师 2013-04-16 07:11
你好,协商处理,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4 胡爱军律师 2013-04-16 07:39
你可以报警,对于拖欠的水电费,可以要求对方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3-04-16 09:54
打人和房租水电费是两码事,打人可以报警,房租水电费可以叫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