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关于赔偿规定条款的溯及力 本案发生在2010年7月1日之前,法院也是在2010年7月1日之前受理,损害结果同样并没有延续到2010年7月1日,法院现在正在审理之中,如果适用刚刚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则受害人可按照同命同价的规定,获得比旧法相对要多的赔偿金额,那么在此时,法院能否适用新法的规定,给予受害人更多的赔偿?谢谢了!!!!!
2010-07-22 09:58 SQb9433(山西-运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0-07-22 10:51
《侵权责任法》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不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而只能适用《侵权责任法》之前的有关法律规定。但是,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但持续到《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后的,《侵权责任法》具有溯及力,应当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但侵权结果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后的,《侵权责任法》也具有溯及力,也应当适用。 总之,侵权行为是持续性的,并且侵权过程的时间跨度跨越从新法生效日前直到新法生效后的区间的都适用新法,即新法具有溯及力。
2 110网律师 2010-07-22 10:41
不使用新的侵权责任法!
3 王崇霞律师 2010-07-22 13:41
民法没有溯及力,但没有具体解释。你可以适用新法争取
4 孙新律师 2010-07-22 14:06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