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本人纠纷问题 我在某某公司工作,因业务需要,在某地租房作产品展示,租房的事情是由我负责的,不过审批是由公司负责的,我只是负责提建议.现在由于公司扣我工资,我当天打了辞职报告(未批)离职,根据劳动法算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然后公司不仅不支付我剩余工资,且还要求我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请问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向劳动局申请支付我剩余工资且要求公司赔偿(公司未买社保).
备注:如果需要我赔偿,怎么赔
备注:如果需要我赔偿,怎么赔
2013-04-15 19:16 ks2013(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何青超律师 电话:15908728290 2013年04月15日 19时34分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应当补缴社保,支付工资。
2 喻远军律师 2013-04-15 20:48
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