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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迁安置人口中老人份额分配的问题?
关于动迁安置人口中老人份额分配的问题? 上海浦东,2010年已动迁,家中有90岁老奶奶,拆迁时人口平方一分为二给我家和二叔家,所以两家的安置人口协议书都有奶奶名字,之前亲戚内部有沟通,但关于奶奶住房遗产给与意向没有做过公证。
90多岁老人已意识不清,不大认人,但衣食起居活动正常,现住敬老院;奶奶共有子女6人,各子女关系比较冷淡。
由于动迁房至今未交付,所以房产证估计要等四年后才能办理。
问题一:奶奶在世时是否可以将她的居住名份转到我们两家(只有安置人口协议书而没有产证的情况下),以免日后由于产权继承与阿姨们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问题二:若做产证时奶奶还在世时如何办理,是否所有子女要到场。
2013-04-15 15:23 tcf/12……(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4月15日 15时49分
你好,奶奶的房产,有遗嘱遗嘱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所有继承人都有权继承。
请采纳。
2 张向锋律师  2013-04-15 15:49
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在世不需要。
3 王晔律师  2013-04-15 17:03
奶奶的房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所有继承人都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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