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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本人9月5日,在一家深圳传媒公司,工作到9月19日
各位律师好,本人9月5日,在一家深圳传媒公司,工作到9月19日 各位律师好,本人9月5日,在一家深圳传媒公司,工作到9月19日,我在9月20日周天,刚好休息,用手机编辑信息向管理层发出信息说要离职,可对方并未回复,21日我又再次发信息,对方依然不回复。可到昨天10月15日,约定发工资的时候,对方以自离为理由,不发放工资。请问我还有工资吗?(入职14天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曾主动提起,只签了入职协议,有打卡记录,工作群和工作聊天记录都有保存)希望各位专业律师帮忙解答,谢谢各位。
2020-10-16 14:50 Mad devil -林(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10-16 15:11
可以直接按照协议来履行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10-16 18:17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3 殷运健律师  2020-10-16 14:52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4 周杰律师  2020-10-16 14:54
您好,入职协议怎么写的?
5 陈明晓律师  2020-10-16 15:02
可以是可以,这是工资是多少,应该发多少,你有无证据显示
6 冯倩雯律师  2020-10-16 15:07
这个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的。
7 易冬生律师  2020-10-16 15:5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8 崔增苗律师  2020-10-21 16:24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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