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撤销后土地使用的问题 请问,我们老家征地补偿从我家地里过,我家以前是双户口,前年户口清查的时候老家的户口被撤销了,那我家里原来的地还在吗,补偿还有我们的份吗,我们原来的户口是和我大伯家的在一个户口本上,撤销时只是撤销了电子档户口本上还有,报的时候也一起报上去了,还有个问题是我家出来以后地一直是我大伯的女儿在无偿使用包括土地补助款,后来她就私自在大队把我们家的土地就划到她的名下了,我们居然不知道,这样做有效吗,如果有土地的话我该如何要我的征地赔偿呢,向她们要是肯定不给的,也不想和她们动官司,我该如何直接从大队那里解决问题呢,麻烦有懂山西土地政策的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2013-04-15 08:58 wgdy81(山西-长治)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15 09:05
你们协商不成可起诉的
2 刘青芳律师 2013-04-15 09:29
你好,各地拆迁政策不同,依据当地拆迁补偿标准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3-04-15 09:35
协商不成只有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