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以安全隐患为由没收宿舍大功率电器 公司领导以安全隐患为由,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带人去宿舍搜查没收电饭锅及电磁炉等电器,我说领导侵犯个人隐私,领导说有公司规章制度,不允许在宿舍使用及携带大功率电器,如果不满可以报警或立马搬出去,这样处理,员工就没有上诉途径及维权吗?
2020-10-12 17:00 ask202……(浙江-金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20-10-12 17:03
你在员工手册上签字了么?
2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0-10-12 19:09
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需要代理上诉或者写上诉材料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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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10-15 20:10
看规章制度
4 金聪聪律师 2020-10-12 17:32
规章制度你知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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