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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易美付借款合同上11500元实际到账8900元,说是扣除什么保费
我在易美付借款合同上11500元实际到账8900元,说是扣除什么保费 我在易美付借款合同上11500元实际到账8900元,说是扣除什么保费,这个合理吗
2020-10-08 16:43 ask202……(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10-08 17:43
超过年利率15.4%以上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不须要还;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等)、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直接加本律师微信,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2 李大贺律师  2020-10-08 17:32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贷款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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