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帮助 本人在工作期间摔伤大腿,双腿均骨折,认定为工伤。其中一条腿严重骨折断裂,膝盖处植入钢板,治疗两年,仍未痊愈,医生说钢板还不能拆除,骨头未愈合,不能正常走路。现在不知道这样的情况能否去伤残鉴定,另外不知道这样能取得多少赔偿金?多谢!
2010-07-21 19:34 fiy227(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1 21:10
第一,你现在虽未痊愈,但伤情相对稳定,可以向所在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伤残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二,赔偿金以伤残等级为基础,以下仅列举一至六级伤残补助标准: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赔偿金以伤残等级为基础,以下仅列举一至六级伤残补助标准: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 110网律师 2010-07-21 21:25
可以去做伤残鉴定,能得多少赔偿金,要看你的伤残等级是几级。
3 李军律师 2010-07-22 07:38
现在可以鉴定,不过最好是取出钢板之后,等治疗结束了再申请鉴定;
赔偿多少,与工伤等级有关。
最好预约专业律师当面详细咨询一下,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丧失权利。
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赔偿多少,与工伤等级有关。
最好预约专业律师当面详细咨询一下,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丧失权利。
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