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债务 您好,我手上有张6万元的借条,借款人不是本地人且如今无法取得联系,听说借条有效期是2年的,而借条注明的还款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3-04-14 14:30 古月雨云(浙江-丽水)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3-04-14 14:36
尽快起诉,如需帮助,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4-14 14:37
起诉对方,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14 14:55
可以先向法院起诉,否则过了诉讼时效
4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4-14 15:07
立即起诉确定法律关系。
5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4-14 18:30
及时起诉委权。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4-14 14:43
你好,可以先向法院起诉,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及时找到人也是很难维权的。‘请采纳。
7 110网律师 2013-04-14 15:26
尽快收集证据起诉追讨为宜。
8 曾邵华律师 2013-04-14 16:50
要尽快起诉,以免过时效。
9 朱新娟律师 2013-04-14 17:56
直接起诉,如果对方不出庭会缺席判决
10 110网律师 2013-04-14 21:44
如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