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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生,我在贵阳,他在南宁,确定恋爱关系
2019.10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生,我在贵阳,他在南宁,确定恋爱关系 2019.10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生,我在贵阳,他在南宁,确定恋爱关系,一直未见面,他之前鼻炎手术、疫情期间还房贷遇到困难等,前前后后一共转了6万多给他,2020.8月底胃穿孔住院,他朋友用他微信回复说进了重症监护室,说是胃癌,但是医院检查结果不给我看,我过去看他也不同意,所以不知道是否真的生病了,电话和微信朋友圈把我拉黑了,微信对话框没拉黑我,目前有一个周没回复微信,我不知道他的身份证和地址,也联系不上他了,9.2就报警了,不能立案。感觉是被骗了,我这种情况有希望追回吗?谢谢!
2020-09-30 05:51 ask202……(贵州-贵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9-30 07:28
这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2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0-09-30 07:49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9-30 08:08
没希望。
4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10-04 12:44
没希望。
5 孟凡兵律师  2020-09-30 05:57
没希望。。。。。
6 张德华律师  2020-09-30 07:58
没希望。。
7 唐金贤律师  2020-09-30 16:39
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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