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我家前面是县政府,2000年,县机关事务局新建安居工程,由28家集资盖楼房,原计划3层楼,建成后,由于有人还想集,又在上面盖了一层,造成我的院子采光严重不足,夏天,中午12点正房都没有阳光,冬天,24小时没有阳光,到现在已经过了10年暗无天日的生活了,在这几年里,我找过县信访局,找过县长,找过城建局,都没有结果,我调查了一下,那座楼房至今没有土地局和城建局的手续,没有验收,到现在也没有产权证,是非法建筑,对我的侵权行为也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我不知道这样的一个豆腐渣工程,违章建筑是如何通过城建局审批的,并且是城建局设计员设计的,我现在也得不到任何说法和补偿,帮帮我吧
2013-04-14 08:06 yhb196……(山西-忻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4-14 10:00
可以起诉主张
2 刘志勇律师 2013-04-15 08:53
你好!
你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也可以向上级城建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解决。
你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也可以向上级城建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