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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单位合并后岗位不明确,一直拿的是原岗位的工资,但现实行三定工作
你好,我们单位合并后岗位不明确,一直拿的是原岗位的工资,但现实行三定工作 你好,我们单位合并后岗位不明确,一直拿的是原岗位的工资,但现实行三定工作,我目前所在的岗位定在最低岗,现在公司提出双向选择,如果我不想选择现在在做的岗位,想回到在拿工资的原岗位合法吗?如果我填写原岗位公司不选择我,我又不想降岗的情况下,公司在没有与我协商一致并签订待岗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让我待岗吗?
2020-09-28 20:56 ask202……(浙江-绍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9-28 20:58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2 殷运健律师  2020-09-28 21:00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3 金聪聪律师  2020-09-28 21:02
单方面是可以的 只要是不针对你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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