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占公司百分之五十二的股份,向公司借款18万十个月后归还本金(借条中明确了用途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占公司百分之五十二的股份,向公司借款18万十个月后归还本金(借条中明确了用途,未明确利息及还款时间,未告知另一股东),请问会构成挪用资金公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吗?公安局还未立案。谢谢!!!
2020-09-26 22:27 ask202……(甘肃-兰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9-26 22:29
网贷种类多 不能盲目作找律师帮你查证 讲解核实清楚 避开风险正确处理即可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9-26 22:41
根据自己的主张收集证据。
3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20-09-27 09:28
不构成的。
4 冯倩雯律师 2020-09-26 22:54
你好,借款纠纷建议先协商处理,若无法协商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 李晓玲律师 2020-09-27 11:14
可直接起诉维权。
6 110网律师 2020-09-27 11:18
根据自己的主张收集证据。
7 钟晶律师 2020-09-28 12:11
你好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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