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阳光保险借贷又说是利息,表面称保费,请问一下是合理的吗
阳光保险借贷又说是利息,表面称保费,请问一下是合理的吗 阳光保险借贷又说是利息,表面称保费,请问一下是合理的吗
2020-09-18 07:59 ask202……(湖北)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9-18 08:00
以自己实际到的金额作为借款本金,最多要偿还本金及最高年24%的利息(如果约定的利率低于年24%,按照约定的低利率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20-09-18 08:04
不可信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9-18 08:11
这是不合理的
4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09-18 08:12
你好,签合同了吗?可以发给我给你审查
5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9-18 08:30
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远离网上游戏兼职刷单加盟加工理财彩票炒股外汇期货骗子满天飞。
6 何峤巍律师  2020-09-18 08:03
不合理。利息和保费完全是两回事。一定核实清楚再借,以免还款压力过大
7 李大贺律师  2020-09-18 08:30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贷款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
8 陈晓云律师  2020-09-18 08:54
向主管部门投诉
9 卢雅琦律师  2020-09-18 09:17
不合理
10 刘敏律师  2020-09-18 11:24
不合理。
11 郭庆梓律师  2020-09-18 13:57
你好是不合理的。
12 姚雷律师  2020-09-18 21:27
这是不合理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