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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死亡原因的时间问题
司法鉴定 死亡原因的时间问题 请教各位资深律师,我岳父在给村委会烧锅炉工作时死亡,经999急救中心出示死亡证明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所以状告村委会要求其赔偿。法院受理此案后,1个月后开庭审理,被告村委会突然提出对死亡原因有疑义,要求做司法鉴定,说我岳父是心脏病突发死亡,法院同意他们提出的鉴定条件,但是1个多月了,人体里的一氧化碳浓度早已散去,并且村委会跟镇政府和派出所都很熟,这种民跟官打的官司,是不是要做什么手脚,这时我该怎么做,有没有对死亡鉴定的时间有明确的标准限制呢,我非常担心他们要做手脚让鉴定机构鉴定为心脏病死亡。
2013-04-11 20:23 newzzg……(北京-昌平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电话:4006777998  2013年04月12日 10时41分
您好,可以做司法鉴定。如有疑问,可进一步致电咨询。
2 常路律师  2013-04-11 20:56
您好,如果对鉴定不认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3 110网律师  2013-04-12 10:50
你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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