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为共同财产 丈夫在世时我们一直住着我丈夫单位的房子,直到丈夫去世。丈夫去世两年后单位要求个人出资购买,我没有能力买,就要子女去买,后有大儿子独自出资购买,让我居住至今。当时他两个儿子商量谁出钱购买就归谁所有,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因为购买的是我丈夫的单位房子,所以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单位要写成我丈夫的名字。现在二儿子想要一部分,我不同意。现在二儿子也不赡养我,我就一直跟着大儿子。现在我想问一问,这属于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吗,二儿子有权继承我丈夫的一份吗?
2013-04-11 15:07 130502(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11日 15时20分
你这个事情比较奇怪,你丈夫去世后2年居然还能办下房产证。如果是你丈夫的名字,这个事情就不太好处理。因为房子购买是在他死亡之后,那么如何进行继承就是个难题。
2 徐志远律师 2013-04-11 15:15
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儿子都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