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地被拆,然后政府又按照使用面积在另一处补偿一片土地用于设备寄存 企业用地被拆,然后政府又按照使用面积在另一处补偿一片土地用于设备寄存,现在国土局说我上面设有活动板房,属于违建及所用土地属于非法占用耕地,命定30日拆除及还原,但是这明明是政府补偿用地,我手头还有当时政府签订文书,现在当时主要负责的公职人员又调任了,国土局说不管那些,该怎么办?
2020-09-01 13:23 ask202……(湖北-黄冈)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0-09-01 13:57
你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冯倩雯律师 2020-09-01 16:32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江林律师 2020-09-03 16:28
起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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