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辞快工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我弟弟的! 20130327号我弟在南屏科技园的一家私人电子厂上班,到20130406号辞的工!现辞现走的,里面的人都说这个属于辞快工要扣三百块并让我弟签名了!他才上了11天班才八百多一点点!在试用期内劳动法有辞快工这个词吗!他扣的也合理吗!不是正式员工才可以辞快工吗!求大神们帮助!本人非常感谢!
2013-04-11 14:45 105761……(广东-珠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11 16:00
如果是试用期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3-04-11 14:50
试用期内一般提前三天即可。如果单位有违法用工行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 110网律师 2013-04-11 14:50
如果是试用期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孙新律师 2013-04-11 14:51
哪一个阶段都没有这种说法。
不应该扣工资。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不应该扣工资。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梁森律师 2013-04-11 16:12
是不合法的。单位无权扣300元。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