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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律师你好,我是一个货车司机,我开车行驶310国道,有红绿灯十字二十米左右与一辆电摩车相撞
蒙律师你好,我是一个货车司机,我开车行驶310国道,有红绿灯十字二十米左右与一辆电摩车相撞 蒙律师你好,我是一个货车司机,我开车行驶310国道,有红绿灯十字二十米左右与一辆电摩车相撞,电摩车无牌无证(经鉴定为机动车)突然变道左转,与我货车右侧中部挂蹭死亡,我在左手靠近中间隔离带快车道上直行,有超载可能超速,事故应该怎么判?
2020-08-31 23:55 ask202……(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9-01 06:30
你好,需要看交警的责任划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9-01 14:06
可直接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3 王佳律师  2020-09-01 09:40
您好,建议来电咨询,具体讲清楚您的事发经过,并且需要告知您处理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因为目前有人员死亡,可能会有刑事处罚,所有您谨慎处理为好。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
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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