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做? 在试用期一个月结束后,一直拖着没有签正式合同。被拖了25天后,跟我说我不适合这个岗位,以此来辞退我。期间还进行了两次加班,每项工作都做好了,我也不懂哪里不适合。我应聘的是教务管理岗位,应聘时招聘人员说过工作内容,也是觉得我蛮适合才被录用,后面给出理由说我不适合他们公司,不招生之类的理由,招生和教务是两个不同的岗位,公司所要求一个试用期员工不仅快速接手教务工作,且要求有招生能力,实在太过牵强。想在此询问,是否有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申请赔偿金?
2020-08-25 09:24 ask202……(广东-珠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0-08-25 10:06
可以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8-25 16:50
按合同约定协商或申请仲裁。
3 张梅律师 2020-08-25 09:42
您好,请问您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工作服、工牌等物品有吗?工资之前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您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区劳动局可以找大队即可。请问老板有没有给你们买社保呢?如果没有买社保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您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方便的话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4 陈晓云律师 2020-08-25 09:5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刘敏律师 2020-08-25 10:4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冯倩雯律师 2020-08-25 11:10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