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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费问题
热水费问题 本人于2009年9月份买的明珠小区二手房,09年春节前期热电厂索要热水费通知说的是拖欠2007--2008年热水费,因那个时候房子还是原来房主的,所以找到原来房主去电厂咨询,当时把08--09(原来房主交的),09--10(现房主交的)年的热水费收据也拿去了,但是没有07--08的,原来房主说已经交了,后来也没有实际解决就放下了。2010年7月20号又收到电厂索要热水通知又多了一年也就是07--08,08--09年的,当时08--09年的收据已经给了原来房主,09--10年的收据不知道弄那去了。请问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办,通过法律手段可以得到本人的合法权益吗?
2010-07-20 19:36 jiliqi……(内蒙古-兴安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20 22:37
如果是原房主欠费,与现房主无关.尽量找到票据,或者收集已经交费的证据,没有证据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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