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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平安普惠借款20万,36期要还30万,当时借款的时候也没说利息这么高
我在平安普惠借款20万,36期要还30万,当时借款的时候也没说利息这么高 我在平安普惠借款20万,36期要还30万,当时借款的时候也没说利息这么高,感觉被忽悠了,借款成功后又扣保险费和管理费3000多元,请问这个属于高利贷吗?可以起诉他吗?
2020-08-23 07:08 ask202……(广东-广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8-23 07:13
可以起诉减少高利贷部分。
2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08-23 09:32
年利率24%以下的属于法定债务利息,必须要还;年利率24%-36%期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利息,想还就还,不还对方也不能强制要求你还;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完全不需要还。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等)、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直接加本律师微信,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8-25 18:27
超过法定利息部分可以拒绝归还。
4 屈增辉律师  2020-08-23 07:14
超过法定利息部分可以拒绝归还
5 李大贺律师  2020-08-23 09:11
】符合下列情形的,已还数额超出实际收到的本金的,超出部分,应当全部退还给你:
       1、关于本金、利息等的约定遵照还款计划书,但是还款计划书中只有每期应还款额,利率高低、利息多少没有明确,属于利息约定不明确,依法可视为没有利息。
        2、服务费、保险经纪费、其他费用,网贷平台、保险经纪公司并没有提供有效、等值的服务,服务费从借款本金中直接扣除,因此所约各项费用依法不予支持。
       3、借款合同上显示的出借人个人的住址与网贷平台的住址相同,经查,出借人为该网贷平台工作人员,出借人与该公司直接相关,有套路贷、非法放贷重大嫌疑。
       4、实际给你发放的贷款数额远远小于网贷平台给你计算的本金数额,加之出借人款项的发放、借款的收回等归网贷平台实际操控,可以认定网贷平台在从事非法放贷或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对此,你依法可只认可实际收到的本金。
       5、你的总还款数额已将超过实际收到的本金数额,超过部分,你可以向网贷平台主张返还并加算利息。
6 陈晓云律师  2020-08-23 10:54
出借人没有放贷资格的,还本即可。有放贷资格,利息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有没有放贷资格,与银保监部门核实。
7 冯倩雯律师  2020-08-23 11:23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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