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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责任 2012年10月24日一同事找人借款,我作为担保人,借条是这么写的“A某向B某借款XX元,12月24日前还清”,然后有借款人A某、出借人B某、担保人我三人的签字和手印。

在2013年3月8日,出借人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了“2012年10月24日A某向B某借款产生的债务与我无关,我再承担担保责任”这样的承诺,同样有当事人签字,手印及时间。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写的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请各位律师注意承诺的时间是在借条时间之后。
2013-04-09 22:31 cooled(北京-丰台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4-09 22:32
债务人履行债务
2 常路律师  2013-04-09 22:44
您好,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3-04-10 07:12
应该承担担保责任。
4 赵江涛律师  2013-04-10 07:44
承担担保责任。
5 李同红律师  2013-04-10 07:52
你好,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6 赵亮律师  2013-04-10 08:37
既然已经解除了担保关系,你就免除了担保责任,承诺有效,有双方签字手印为证。
7 陈晓云律师  2013-04-10 08:51
2013年3月8日的承诺不明确,如果愿意是借款人声明与你无关,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没有效力。
因承诺人为债务人,债务人免除担保的责任没有法律效力,需要有出借人免除。
8 徐卫东律师  2013-04-10 09:40
你好,需要你承担担保责任
9 乜庆祥律师  2013-04-10 09:48
你同事以及借给你同事钱的人,对于免除你担保责任的条款,同时签字或按下手印,这时才可以免除你的担保责任。只有你与你同事的签字,是不可以的。
10 110网律师  2013-04-10 10:48
你好,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11 怀向阳律师  2013-04-10 14:21
如果承诺时也有三方签字,说明已经解除担保,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12 孙新律师  2013-04-10 20:35
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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