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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包庇或隐藏犯罪所得
涉嫌包庇或隐藏犯罪所得 事情经过:我父亲于2011年11月购买一辆江淮俊羚,在本市火车站附近出租货运。在2013年2月通过拉冻肉认识货主李某。2月中旬李某以拉冻肉为名雇父亲到渑池县拉货,到地方后父亲发现是旧电动车,旧摩托,电脑及其他生活用品等。问其来源,李某回答:渑池的冻肉厂倒闭把不用的东西运走。后因我父亲有事,聘请一位司机代其出车,拉的还是上述物品。共拉了六趟。13年3月父亲被渑池县公安局以涉嫌包庇或隐藏犯罪所得下达拘留通知。我想请教一下像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2013-04-09 19:43 迷途110(河南-三门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4-09 19:47
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做无罪或者罪轻辩护
2 张浩律师  电话:15138178169  2013-04-10 08:31
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便了解案情,为你父亲辩护。
3 朱君秀律师  2013-04-09 19:53
答:涉嫌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根据涉案金额确定起刑点,即物价部门的鉴定价。
4 110网律师  2013-04-10 07:42
第一次你父亲在不知的情况下拉货不属于犯罪,第二次明知犯罪所得还雇人拉货那就是涉嫌犯罪了,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你父亲,调取案卷为宜。
5 110网律师  2013-04-10 17:33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6 110网律师  2013-04-11 13:48
似乎不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否构成共犯,问题就更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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