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事故纠纷 您好!我家是农村自建房,当时我家采用的是包工不包料给对方的,价格是8元/平方米。对方共有4个合伙人,钱是他们4人平均分。在盖琉璃瓦时出了事故,有一人死亡。在当地派出所、镇政府、村委干部以及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口头协议好我家赔偿9.5万元,其他三家各出7.5万元。我家通过银行转账已经支付了9.5万元给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也写了一份收据。现在其他三家有两家出了3.5万,一家出了1.05万元。因为其他三家没有付清赔偿款,死者家属将其他三人以及我家全部起诉了,请问下曾律师,像这种情况,我家在法庭上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吗?因我家赔偿款已经支付,在法庭上我可以要求原告对我家进行单独撤诉吗?
2020-08-13 10:54 ask202……(江西-吉安)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