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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还原事实,避免对方的赖账,如何说呢?
为了还原事实,避免对方的赖账,如何说呢? 甲向我借钱,
我把钱打给了甲。甲拿去使用了。

现在甲不还钱,我起诉至法庭。
甲拿着乙打给我的借条,说钱是乙借的,和他无关,他是牵线搭桥的。

这里甲是我的朋友,乙和我根本不认识。

乙现在写了证人证言承认通过甲向我借款。

为了还原事实,确实是甲向我借钱了,我应该怎么说呢?
2013-04-09 12:51 十年一(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3年04月09日 12时54分
好好的。实事求是的说。
2 110网律师  2013-04-09 12:54
法庭辩论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或者当面咨询律师,网络和电话无法了解事情全部经过.无法随意给予意见
3 110网律师  2013-04-09 12:55
这已经涉及庭审如何答辩了,建议电话咨询。
4 张向锋律师  2013-04-09 13:47
应当由甲承担还款责任。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5 李军律师  2013-04-09 14:05
你手上有借条吗?有点话,就已经说明问题了。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6 袁文祥律师  2013-04-09 14:10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7 王晔律师  2013-04-09 16:22
应当由甲承担还款责任。
8   2013-04-10 08:57
法院一般会确定乙方是债务人,除非有非常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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