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位合同违约 今年3月通过地产中介公司与车位业主签订了10万元的购车位合同,条款中明确:本次交易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支付一切税费方式由我方承担。双方签订合同后我方先付业主5千元定金。但交易在地税以10万元申报时,没获批准通过,因此交易无法再进行下去。目前业主方要求我方以10万元以上的金额价格再向地税申报,但多出税费还需我方去承担,如不申报5千元订金就不作退回。请问目前情况应如何处理?如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处理,这个定金能收回来吗?
2013-04-09 12:05 hello2……(广东-广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4-09 12:16
协商不成的话,只有向法院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3-04-09 12:23
你是否仍想购买此车位
3 江珍来律师 2013-04-09 12:51
客观原因!应退回定金
4 110网律师 2013-04-09 13:11
你好,是定金还是订金呢?两个意义不同,法律规定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应尽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你目前不属于这种情况。陈律师关注你的心情冷暖,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祝安!
5 110网律师 2013-04-09 13:19
如果是政府部门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要求解除。
6 刘振海律师 2013-04-09 13:52
这个合同解除要参考相关条款
7 陈贤良律师 2013-04-09 15:26
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