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七号晚,本人在个人的QQ空间发说说控诉前男友在恋爱期间的吃软饭行为,并标出他的真实姓名 八月七号晚,本人在个人的QQ空间发说说控诉前男友在恋爱期间的吃软饭行为,并标出他的真实姓名。随后他发长文,并对我进行侮辱和诽谤,言辞恶劣。同时对我进行威胁,扬言要去我的居住地和学校。对我精神造成极大伤害,并导致我的自杀行为(割腕和吞药)。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他吗?起诉的话怎么判?
2020-08-08 15:52 ask202……(安徽-六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8-08 16:04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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