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立案又何谈证明协议的存在! 我有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口头协议占大多数,现在有人说,只要能证明这个口头协议就行,或者对方在法庭上承认。但是,也有人说,没有书面证据,法院立案庭不给立案。这不就矛盾了吗?如果法院不给立案,我怎么在法庭上证明这个口头协议的存在?对方又怎么会在法庭上承认?
2013-04-09 11:00 qwerty……(天津-河西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4-09 13:02
一般的,法院可以受理。
2 孙新律师 2013-04-09 11:10
无任何书面协议吗?你所述口头占大多数
或者对方如果认可,可双方作初步证明协议的存在,出一书面证据,先予立案
或者对方如果认可,可双方作初步证明协议的存在,出一书面证据,先予立案
3 于海英律师 2013-04-09 11:14
有初步的证据一般是给立案的
4 孙新律师 2013-04-09 11:29
证据规则,原告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举证不能的话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至于立案,只要符合民诉法108条即可立案受理。
至于立案,只要符合民诉法108条即可立案受理。
5 孙新律师 2013-04-09 11:48
立案虽不需要提供全面证据也不需要考察证据真实性,但需要有初始证据证明你有诉权。另外如果只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任何履行行为的话,因房屋买卖合同属要式合同,仅有口头约定合同并未生效
6 齐志龙律师 2013-04-09 12:04
可以收集视听资料等
7 杨立宝律师 2013-04-09 17:22
需要证明的是关联性,你告的对方和你有法律关系,就可以立案,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8 孙新律师 2013-04-10 07:45
谁主张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