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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是电动车,对方是汽车,手续齐全有保险,我方电动车车主,年龄52岁,正常上班中
我方是电动车,对方是汽车,手续齐全有保险,我方电动车车主,年龄52岁,正常上班中 我方是电动车,对方是汽车,手续齐全有保险,我方电动车车主,年龄52岁,正常上班中。7月27日,一辆私家车右转撞了电动车,已经定责,私家车全责,电动车车主左脚脚背撕裂缝了9针,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医生开了病假条在家休息,左脚无法着地,需要人协助生活,请问我们可以向对方索赔营养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吗?
2020-08-06 22:09 ask202……(江苏-南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冯倩雯律师  2020-08-07 12:26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警定责,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
2 崔增苗律师  2020-08-08 14:55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警定责,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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